孔镇镇2008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及措施 [ 2008-8-19 ]为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工作,加大处理处罚力度,落实综合治理,全面遏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的正常,使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全镇计划出动宣传车、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村内广播等形式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宣传,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达到自觉遵守。 二、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创造计生优越条件。 到08年底要把89个村级服务室建设成高标准服务室,切实达到设备齐全、制度规范,单门独院正房三间。 积极解决服务室房子问题,要求租赁两间以上房子,并且单门独院,配齐配全设施,至少要有一张查体床、一张桌子、2把椅子、一个药具橱、一个档案橱、血压表、听诊器。并且在范屯、刘集、弭家、李官庄、张桥、殷家建起高标准计生服务室。安排村专职主任对服务室定期打扫,保持村级服务室的整洁。镇政府出资为计生服务站新进B超机、乳透机、波姆光治疗仪等先进设备,为更准确地掌握孕情、更好地为育龄妇女服务,奠定良好的硬件基础。 三、全力清理清查出生漏、错报和计划外怀孕,遏制违法生育。 镇政府组织计生站及管区人员对全镇的所有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同时,以查体工作为突破口,认真清理清查未到站人员,把镇直部门育龄妇女也列入查体重点范围,确保应到查体人员一个不漏。对清理出来的出生错漏报,及时纠正上报,对计划外怀孕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到医疗部门落实补救措施。对于重点人员村专职主任全力靠上去做其家人、亲戚和朋友的思想工作,想方设法采取补救措施,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 四、狠抓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和计划外怀孕流引产。 各村专职主任对已生育孩子的育龄夫妇,及时指导落实安全、长效节育措施。对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在生育后三个月(剖腹产6个月)内及时放环。生育两个孩子的,在生育后三个月(剖腹产6个月)内实施绝育手术。对使用避孕药具人员及时发放到位,并开展好随访服务。坚决落实德州市《关于扎实开展落实补救措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坚决动员其终止妊娠。 五、强化流动人口到位管理和服务。 各村专职主任及计生站人员逐户、逐人地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对流动人口全部签定管理合同。重点是长期外出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双女户、独子户、大龄男女未婚青年、离下岗职工、空挂户人员、外出联系不经常人员等人群。对已经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索要现居住地计生部门的管理反馈信息,并与现居住地进行联系,确保真正纳入对方管理;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把好验证关、查体关、建档关,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对空挂户逐人排查,通过各种渠道,摸清其现居住地和婚育节育状况,索取其现居住地管理证明;对口袋户通过核对公安户籍信息查明去向与现居住地相互联系,确保纳入正常管理;对迁入已婚育龄妇女核清其婚育节育状况,一个不漏地纳入管理;对长期外出不能及时到站查体或寄回规范查体证明的,村支部书记亲自安排车辆、经费,组织计生人员到流入地为育龄群众搞好服务,及时、准确地掌握他们的婚育状况。 六、多措并举,加大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 各村利用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切实掌握所有持证育龄妇女的孕情,并建立规范的孕情管理服务档案。与所有持《服务手册》和生育证人员签订《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合同书》,保证按时接受优生指导和随访服务,避孕造成选择性终止妊娠。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对持证怀孕对象,特别是持二孩生育证怀孕对象定期随访、定期查体、全程服务,全程监控,从根本上防止“两非”行为的发生。 七、加大处理处罚力度,集中征收社会抚养费。 各村对违法生育人员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各种法律文书齐全。对经济状况较好、有能力缴纳而拒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经济困难确实无能力一次性足额缴纳的签订缓缴协议,分期缴纳,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 八、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奖惩。 同各村村支部书记及村计生专职主任签订责任书,实施书记、镇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管区书记、脱产干部包村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出现问题逐级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08年我镇将按照市委、市府的要求,书记、镇长亲自抓,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振奋精神、自我加压、奋力开拓,努力开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孔镇2008年防汛应急预案 [ 2008-8-19 ]孔镇2008年防汛应急预案 (2008年6月21日) 一、总则 (一)目的 为积极应对2008年汛期的各类应急事件,全面做好各类灾害的防控、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在洪涝灾害发生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保障灾后群众生产、生活及各类经济社会活动的有序开展。 2、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从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联动协作的原则。 3、坚持依法防汛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预警、响应和处置,用法律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德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乐陵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乐陵市2008年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08年度孔镇镇行政区域汛期内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镇政府成立防汛指挥部,由镇长刘相泉任总指挥,副镇长于明录任常务副总指挥,副镇长吕红光、张东风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于明录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高洪宗兼任(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752093,传真电话:6991166)。 (二)相关职责 1、指挥部及相关下设机构的职责 指挥部:负责全镇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防汛期间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及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各村防汛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监督工作,全镇河道、沟渠工段的除险加固、水情监测、信息报送工作。 马颊河沿岸按照1人/公里,建护堤常备队,按照险工段30人/公里,平工段100人/公里,涵闸20人的标准组织抢险队,按照200人/公里的标准组织常备队,分别由涉及村的相关管区负责。 三、重点领域和部位 郭桥村等6村附近的险工,郭桥村、张桥村、聂家村、尹家村附近的单堤陡岸。 四、预防、预警和响应 (一)汛前准备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指挥部及各相关下设机构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全部到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等制度,值班电话接通并全天侯值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防汛检查及整改。写出检查及处置报告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3、组建抢险队伍。针对防讯重点领域和部位,分别组建抢险队伍,备齐抢险及救援物资。 五、汛期应急保障 按照“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的总体要求,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严格履行职责。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必要时,镇防汛指挥部可根据需要临时要求通讯运营部门开辟防汛专用通讯通道。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按要求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三)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四)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区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抗洪抢险的供电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同时,要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五)治安与医疗保障 派出所负责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抢险抗灾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卫生院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六)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政府财政、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各村要根据防汛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以备急需。当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时,财政所要及时筹集安排防汛抢险救灾资金。 (七)社会动员保障 镇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解决防洪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武装部要做好基层民兵和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动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六、汛情应急处置 (一)抢险、排险 一旦发生险情灾情,镇防汛指挥部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救援队伍立即全力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在工作中,首先将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对可能造成新险情的建筑物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二)转移 转移工作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副镇长、村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在转移工作中: 首先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应避开跨河及低洼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并真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三)灾民安置 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兴建厂棚、搭建临时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的方法。 (四)、应急人员的安全保护 所有参加应急抢险的人员,由市防汛指挥部各工作组进行统一的技术安全培训,在实施应急抢险时由指挥部统一配备安全服装与必要按全设备。 (五)群众的安全防护 出现险情后,一方面及时组织受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对来不及转移的群众主时经济组织民兵进行营救。 七、纪律与奖惩 防汛期间,防汛有关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空缺岗现象。要加强对雨情、工情、水情等情况的统计,并及时上报。对工程出现的险情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抢护,确保工程安全。加强防汛值班,做到昼夜有人接收电话、传真,确保畅通。 对表现突出的予以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不到岗到位、不认真履行防汛职责的,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对出现险情、灾情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或者出现漏报、错报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相关主要负责人给予处分,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旅行。 九、本预案由镇政府办公室、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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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镇镇招商引资措施
孔镇位于乐陵市西南30公里,始设于1964年,地处乐陵、宁津、陵县、临邑四县市交界处,共辖89个行政村,4.5万人,9.2万亩耕地,总面积105平方公里,是乐陵市四个最早的建制镇之一,也是乐陵市的工农业强镇。孔镇东邻永馆路,张宁公路贯穿全镇,交通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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